直播带货新规:13类食品禁售、10项行为禁止,农产品直播不能只会吆喝

2026年1月16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,将于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。这份规定针对的是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三个痛点:
- 假冒伪劣、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流入直播间;
- 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,把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、暗示疾病治疗功能;
- 食品类别混淆、信息不实,误导消费者判断。
13类禁售食品划清了红线
明确规定包括:用非食品原料生产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;致病性微生物、重金属超标食品;过期、腐败变质、霉变生虫食品;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;无标签预包装食品;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。
10项禁令,直接指向“话术套路”
包括:禁止使用滤镜改变食品感官性状、禁止虚假宣传产地成分、禁止混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;此外还涉及夸大功效、虚假优惠、价格欺诈等行为。
平台侧的义务同样明确:须将直播间运营者资质、禁售食品排查情况纳入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》,通过“智能监测+人工巡查”实现风险实时识别与处置,违规则采取限制流量、暂停直播直至关闭账号等阶梯式处罚,最高罚款达10万元,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。
对助农直播而言,这意味着“产地实拍+真实描述”不再只是道德优势,而是合规优势——说得越具体,越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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