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2月1日施行:四大主体责任一次厘清

行业分析 阅读 1 素材来源:市场监管总局 / 国家网信办
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2月1日施行:四大主体责任一次厘清

2026年2月1日起,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。这是第一部专门针对直播电商的专项法规,与3月20日施行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形成“双管齐下”的格局。

四大主体的责任边界

  • 平台经营者:承担“枢纽式”监管责任,需严格落实直播间运营者、主播的身份核验与动态更新,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黑名单机制,对高流量、高交易规模直播间强化实时巡查与技术监测;
  • 直播间运营者:对选品、审核与内容合规负主体责任;
  • 直播营销人员(主播):对自己的表述负责;
  • 服务机构(MCN):不得只做“中介”,需要建立可核查的管理流程。

文件还要求平台健全投诉处理机制,妥善处置消费纠纷,配合监管部门提供交易记录、直播回放等信息,并保存相应的记录材料。

县域从业者最该注意的两点

不少地方的电商公服中心在解读时特别提示了两条:一是资质公示——各主体需在直播间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等资质证书或合规查询链接;个人自产农副产品直播销售无需登记的,须如实公示自产声明、实际经营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。二是建台账——严格核验从业人员身份、资质、住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建立健全从业人员、选品审核、直播台账。

“自产声明”这几个字对小农户尤其重要——如实说明货从哪来,反而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合规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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